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登记证要多少钱复混肥料?什么叫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1、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定义
以人及畜禽粪便、动植物残体、农产品加工下脚料等有机物料经过发酵进行无害化处理后,添加无机肥料制成的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包括有机无机掺混肥料复混肥料。
2、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技术指标要求
外观要求,颗粒状或条状产品,无机械杂质复混肥料。
标明的单一养分含量不应低于3.0%,且单一养分测定值与标明值负偏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1.5%复混肥料。
3、有机质检测
用一定量的重铬酸钾溶液及硫酸,在加热条件下,使有机碳氧化,计算有机碳含量,将有机碳含量乘以经验常数1.724换算为有机质复混肥料。
有机质=有机碳×1.724复混肥料,和NY 525-2021检测结果一致;
4、产品标识
应在产品包装容器正面标明产品类别(如I型、II型、III型)、配合式、有机质含量复混肥料。
产品如果含有硝态氮,应在包装容器正面标明“含硝态氮”复混肥料。
5、关于氯离子含量
氯离子的质量分数大于3.0%的产品,应在包装容器的显著位置用汉字明确标注“含氯(低氯)”“含氯(中氯)”“含氯(高氯)”,而不是“氯”“Cl”“含Cl”等复混肥料。
标明“含氯”的产品,包装容器上不应有对氯敏感作物的图片,也不应有“硫酸钾(型)”“硝酸钾(型)”“硫基”“硝硫基”等容易导致用户误认为产品不含氯的标识复混肥料。
有“含氯(高氯)”标识的产品应在包装容器上标明“氯含量较高,使用不当会对作物和土壤造成伤害”的警示语复混肥料。
6、其复混肥料他添加物
若在产品包装容器上标明本标准要求之外的肥料添加物可在包装容器上标明添加物名称、作用、含量及相应的检验方法标准复混肥料。
养分含量的标注应以总物料为基础标注,不得将包装容器内的物料拆分分别标注复混肥料。
在标明的每袋净含量范围内的产品中有添加物时,应与原物料混合均匀,不得以小包装形式放入包装袋中复混肥料。